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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會歷史講座摘要(第四輯)

 關體仁

第十三課 伊斯蘭教

崛起於七世紀的伊斯蘭教,給予基督教有史以來最大的打擊。該教起源於阿拉伯的麥加,為穆罕默德(570-632)所創立。伊斯蘭的字義乃是順服神。該教由回紇人傳入中國,又稱回教。所信奉的是一位按照人的行為施行賞罰的神。教典可蘭經中列舉的先知包括摩西及耶穌,而稱穆罕默德為最後的先知,意謂此後再無神的代言人。教徒必須遵守五事:信奉獨一的真神阿拉,每日禱告五次,樂善好施,守齋戒月,往麥加朝聖。

伊斯蘭教靠武力傳揚。兵戈所及,如火燎原。阿拉伯人席捲中東及北非之羅馬屬地,然後渡海佔領西班牙,再突入法蘭克人的高盧境內。卒於 732 年為法軍將領馬特爾(Charles Martel)敗於都爾(Tours)。這一役,拯救了歐洲的基督教人民。可是到了 1453 年,奉伊斯蘭教的突厥人攻佔君士坦丁堡。東羅馬帝國亡。

論評

伊斯蘭教義中沒有救恩,只強調行善得福。至於善惡,恐怕教中人亦難界定,否則不會發動戰爭殺人,攻城掠地。戰爭不外是利益之爭。在這個時代,不論東西教會之間,伊斯蘭教辛尼派與什葉派之間,異教與基督教之間,不同種族之間,利之所在,群起逐之,不惜動武。基督徒如是,異教徒更無論矣。他們只知宗教,不知基督,但求利己,不問禍福;行事為人,雖然不擇手段,無不奉主之名,正如回教國家為患世界一樣。世上災難成因,昭然若揭。天譴?自毀?兩者都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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