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歷史講座摘要(第九輯)
關體仁
第二十二課 政治與宗教
十六世紀初,有一千一百年歷史的教皇體制,遇上一場風暴,史稱宗教改革。其實這是圖謀廢除教皇的政治鬥爭。
教皇體制目的乃是統一管治全世界的基督徒。那麼,非施行政治管理不可。所以教皇體制乃是宗教與政治的混合物。
羅馬教會的政治策略很多。最顯著的有:禁譯聖經,誨導迷信,嬰洗,童身,府庫,討逆,懲治異端。對於沒有土地人民和軍事力量的教皇來說,這些政治措施是需要的,否則他的屬靈帝國瞬即瓦解。
要得不同種族、文化的信徒信服,教皇必須控制思想。方法是使信徒無經可讀,只得聽見教士的聲音。教皇制度建立之前,聖經有希伯來文舊約,希臘文新約,七十譯士的希臘文譯本,和武加大 (Vulgate) 的拉丁文譯本。羅馬教會使用武加大譯本。這本手抄的拉丁文聖經,只供教士專用。公元 1546 年,天特會議審定武加大譯本為唯一的權威聖經譯本。有史以來,羅馬教會將其他一切譯本禁絕。英國的威克立夫 (John Wycliffe) 和丁達爾 (William Tyndale) 把聖經譯成英文,一死於放逐;一死於火刑。
敬拜圖像與主餐變體說,反對派視為迷信,成為他們的攻擊目標。迷信是迎合信徒心態的宗教意識,宗教的特徵,爭取群眾的政治手段。
嬰兒受洗,符合羅馬教會的人口政策。這措施確保每一天主教徒的子女,出生時即成為天主教徒,防範流失。
守童身的規定,源於教會的經濟政策。這措施確保教士所有的,全部歸公,不能有繼承人。
羅馬教會治理一個非屬世的帝國,所要的政費十分龐大。新稅源有限,又不穩定。例如,授職捐獻,十字軍稅,較有潛質的收入,可算是贖罪金。行此一著,教廷明知後患無窮。然而若果經濟一崩潰,教皇制度,同樣要解體。
教皇沒有軍隊,他若要處罰不肯效忠的執政者時,他便呼召諸侯興兵討伐,授予十字軍名號,使勝者得其地,殺其民,陣亡者罪得赦免。
教皇沒有司法權。他獲得執政者同意,設立異端裁判所,處理教案。教會把異見看作異端。凡教皇不能容忍的言論和人物,都交給異端裁判所處理。於是宗教人物成為政治人物。當然,當權者有鎮壓反叛的權柄和責任。
論評
羅馬教會所管轄的國度具備帝國的模式,教皇卻缺乏統治的條件。教廷必須設法維持這座龐大機器的運行,可是施政顯得處處進退失據。宗教的事政治化,政治的事宗教化。
信徒無經可讀,可以增加傳教者教導的可信性;嬰洗可以保證教會增長。這些措施是宗教政治化。為籌政費,宣傳贖罪;名為整肅異端,實以司法手段排除政治反對者。此之謂政治宗教化。教會傳道拯救罪人,異端裁判所除異己,殺人。此所謂進退失據。宗教改革,不,宗教革命,勢所不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