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歷史講座摘要(第十三輯)
關體仁
第三十課 三十年戰爭
羅馬教皇想進行征伐的時候,就號召君王舉兵。他有多少軍事力量,視乎獲得多少君王支持。奧斯堡和約允許帝國諸侯選擇舊教抑或新教,縮小教皇的勢力範圍。教皇不承認這和約。十六世紀末,耶穌會的工作成就顯著,幫助教皇恢復不少凝聚力。
波希米亞 (Bohemia) 是帝國一邦,信奉新教。皇帝馬提亞卻委派天主教徒出任國君。波希米亞人卻選出新教徒作君王。戰爭於 1618 年爆發。波希米亞人於 1620 年被制伏。同時天主教國家乘勢而起,驅逐新教徒。日耳曼北部新教邦國勢孤力弱,與北歐國家締結軍事聯盟。新教軍隊節節敗退,似乎天主教要再稱霸歐洲的時候,瑞典參戰。國王古斯塔夫二世 (Gustav II) 於 1630 年領軍直搗歐洲腹地。兩年間所向披靡。當他在萊比鍚附近作戰,大獲全勝之際,突然受傷致死。此後戰爭持續十六年。期間法國加入。法國信奉天主教,卻加入反天主教的行列。到了雙方無力再戰的時候,天主教國家不理會教皇的反對,簽署了 1648 年的威斯法里亞 (Westphalia) 和約,結束三十年戰爭。各邦領土大致維持戰前形勢。
論評
奧斯堡和約結束了第一期宗教戰爭,卻隱藏著三十年戰爭的導火線。教皇不承認奧斯堡和約,伺機收復失地。波希米亞叛變,給教皇好機會去消滅抗羅宗。
十三世紀十字軍戰事結束之後,再有大大小小的十字軍奉教皇命征伐不聽命的君王。顯然他相信許多問題可以藉著武力解決。果真如此,羅馬教會的策略,就不是出於真理了。武力只能宣揚自己,不能傳播基督。相反地,主耶穌說,「凡動刀的,必死在刀下。」(太二十六52) 祂的話解釋了三十年戰爭中所有交戰國失敗的原因。
瑞典王古斯塔夫英明神武,獲歷史高度讚揚。不料功敗垂成,死於刀下。帝國地廣兵多,但沒有取得軍事優勢。戰後元氣大傷,一蹶不振。源出於奧地利王侯的神聖羅馬皇帝,再沒有能力控制日耳曼諸侯,只求保住祖宗基業。
參戰者目的,各有不同。舊教以消滅新教為目的。同一教派可能彼此為敵。信奉天主教的法國與天主教國家作戰。加爾文派志在革命,建立加爾文式政府。北歐國家和法國為擴張領土而戰。
三十年戰爭乃基督教國家大混戰。都是戰敗者。戰爭的破壞這筆債務,必須償還,由子孫承擔。基督徒玷辱基督,莫過於自相殘殺,而且長達三十年。或者說,莫過於罪人扮演基督徒三十年。